裁判评议第11期:朱辰杰手球不判,中乙点球误判红牌漏判

来源:24直播网

雷速体育在5月14日发布了最新消息,中国足协裁判委员会评议组已经完成了本赛季第十一期的裁判评议工作。在这一期中,主要评议了六个判例,这些判例均来自近期中超和中乙联赛的比赛,并且都是基于相关俱乐部的申诉进行评议的。经过细致的讨论和分析,评议组最终认定其中有三个判例在主要判罚决定上存在错误或遗漏。

判例一:在中超联赛第11轮梅州客家与上海申花的比赛中,第45分钟时梅州客家10号队员在对方罚球区内疑似传球至上海申花5号队员手臂时,裁判员并未进行手球犯规的判罚,VAR系统也未介入。对此,评议组认为视频中无法明确证明球与上海申花5号队员手臂有接触,即使有接触,由于其手臂张开且无法预判球的路线,不应视为手球犯规。因此,评议组支持并尊重了裁判员和VAR的决定。

判例三:在中超联赛第11轮青岛西海岸与深圳新鹏城的比赛中,深圳新鹏城9号队员在做倒钩动作时与青岛西海岸6号队员接触,裁判员判为犯规并出示黄牌。在评议中,多数成员认为双方队员都是试图触球,虽然有接触,但深圳队员未顾及对方队员且动作鲁莽,应视为犯规并出示黄牌。因此,裁判员出示黄牌的决定是正确的,VAR未介入也是合理的。

至于其他几个判例,评议组也给出了明确的意见。在中乙联赛的几场比赛中,有的判例中裁判员的判罚被认定为正确,有的则存在错误。例如,在成都蓉城B队与贵州筑城竞技的比赛中,贵州筑城竞技49号队员的蹬踹动作被认定为严重犯规并应出示红牌,而裁判员只出示了黄牌。这一疏漏被评议组一致认为是不当的。

另外,中乙联赛其他场次的比赛判例中,关于红牌罚令出场的决定,评议组认为从现有视频无法看清具体动作和力度,但当手臂击打对方颈部至头面部且力量不可忽视时,应视为暴力行为。因此,对于广西蓝航9号队员的红牌罚令出场决定予以支持。

此外,中乙联赛温州俱乐部与广东铭途的比赛中,广东铭途39号守门员的判罚也被认定为错误。守门员在本方罚球区内成功踢到球后并无附加犯规动作,不应被判为犯规。这一错误的判罚也引起了评议组的注意。

总体而言,这期裁判评议工作揭示了部分比赛中存在的判罚问题,并对于提高未来比赛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具有积极意义。通过这些具体的判例分析,期望能够促进裁判员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竞赛规则,减少误判和漏判的发生,为观众呈现更加公平精彩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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